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流程
1.施工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报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发放批准文件;
4.申请企业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区县建筑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筑管理部门施工科;
5.施工科审核资质申请材料,公示市级审批范围内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报省建设管理局省级审批范围内的资质;
6.市级批准范围内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予以批准,并报省建设管理局备案;资质批准后,企业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取得资质证书;
7.属于省级批准范围的资质。资质批准后,企业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取得资质证书。